上海市消防局在应急管理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主要承担本市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防火监督等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安居乐业提供消防安全服务保障。消防救援工作是一项崇高而永恒的职业,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消防员倍受人民群众的尊敬。我局将全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职业发展空间,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行列。
为便于报考人员了解招聘和工作相关政策,现提供政策问答如下,请大家阅知。
1、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后的工作地点是哪里?实行怎样的工休模式?
答: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正式上岗前需接受为期6个月的岗前培训,期间,由培训单位统一安排集中休假;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试用期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各支队下属的消防救援站工作,实行工作4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队员,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实行每季度20天集中轮休制度),工作时24小时驻勤。
2、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怎样的工作待遇?
答:我局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补充)住房公积金,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和服装;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3、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薪金如何?
答:试用期内,战斗员每月工资薪金不少于6700元,执勤车驾驶员每月工资薪金不少于5800元;转正后,战斗员每年工资薪金不少于10万元,执勤车驾驶员每年工资薪金不少于9万元,以上“工资薪金”都包含个人缴金部分。工资薪金将按增资计划递增,并根据队员任职年限、技术等级、行政职务等逐步提升。另外,我局为战斗员、执勤车驾驶员岗位增设一线执勤奖(合同期满奖),第一期劳动合同期满奖励1.8万元,第二期劳动合同期满奖励3万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每年奖励6000元。
4、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答:应聘人员通过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公示等环节被录取后,由上海市消防局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第一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第二期5年,第三期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各区消防支队的地址和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各区消防支队,具体地址和咨询电话如下:
序号 | 单位 | 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浦东新区消防支队 | 浦东新区杜鹃路260号 | 021-22047116 |
2 | 黄浦区消防支队 | 黄浦区白渡路66号 | 021-23036172 |
3 | 徐汇区消防支队 | 徐汇区漕宝路199号 | 021-54484928 |
4 | 长宁区消防支队 | 长宁区定西路999号 | 021-23030937 |
5 | 静安区消防支队 | 静安区沪太路655弄1号 | 021-66775392 |
6 | 普陀区消防支队 | 普陀区真光路519号 | 021-62110119-2005 |
7 | 虹口区消防支队 | 虹口区昆明路399号 | 021-65272969 |
8 | 杨浦区消防支队 | 杨浦区周家嘴路3097号 | 021-65206119-8107 |
9 | 闵行区消防支队 | 闵行区莘松路585号 | 021-24064280 |
10 | 宝山区消防支队 | 宝山区蕰川路2119号 | 021-36558110-1132 |
11 | 嘉定区消防支队 | 嘉定区阳川路119号 | 021-69527912/69527916 |
12 | 松江区消防支队 | 松江人民北路3450弄 | 021-57679519 |
13 | 金山区消防支队 | 金山区沪杭公路8868号 | 57945119-16130 |
14 | 青浦区消防支队 | 青浦区胜利路1828号 | 021-22176357 |
15 | 奉贤区消防支队 | 奉贤区南奉公路6815号 | 021-33610113 |
16 | 崇明区消防支队 | 崇明县育麟桥路385号 | 021-59616213 |
17 | 化工区消防支队 | 化学工业区北河路119号 | 021-67121580-4209 |
18 | 消防总队水上支队 | 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76号 | 021-58393909 |
6、政府专职消防员有什么样的职业规划?
答:在职业发展空间方面,设立了站长、副站长、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行政职务,以及5个等级的岗位技术等级,建立了行政职务晋升和技术等级晋级的职业发展“双通道”;在奖励荣誉方面,设立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嘉奖等年度奖项,并可申请加入中国共青团、中国共产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推荐至地方各级组织给予表彰奖励。
7、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的政审有什么要求?
答: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无参加非法组织情况,无吸毒、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无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热爱消防事业,自觉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定制度,服从管理,安心工作,有志为保卫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贡献。
8、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的体检标准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的体检按照《上海市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身高不足162cm,体重轻或过于肥胖者[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得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
(二)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史;
(三)有明显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
(四)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癖、头部黄癖、吸毒、性病的;
(五)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六)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
(七)有遗尿症、梦游症的。
(八)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近视眼(双眼裸视力在4.5以下)的。
(九)腰椎、膝盖半月板存在损伤,不适宜参加体技训练的。
(十)有精神类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的;
(十一)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另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
另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
9、应聘人员如何参加应聘考核、体检和政审?
答: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上海市消防局网站报名系统内的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应聘考核。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具有特殊技能的证明等材料。考核结束后,按照报考支队电话或短信通知要求参加体检和政审。
10.对编造假文凭、假证照、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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