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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检察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面试通知

未知 | 2019-08-01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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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考生:

  •       根据2019年上海市检察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的工作要求,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凡报考2019年上海市检察院系统辅助文员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各检察院自行组织面试。 

  •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    (一)本次面试开始时间为8月10日(周六)下午1:00,考生报到时间为下午12:00,具体面试安排详见附件《2019年上海市检察院系统辅助文员面试名单》。 

  •    (二)证件和证明 

  •        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带好以下有效证件、证明: 
  • 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本人临时身份证原件;

  • 2、本人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高校集体户口除外);
  • 3、本人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上海生源2019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要提供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本人学历电子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见附件2),需要A4清晰打印;

  • 4、2002年(含)后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且已持有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的,必须提供由学信网()出具的本人学历电子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见附件2),需要A4清晰打印;
    5、海外学历必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6、除上述(4)、(5)项以外,其他无法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应提供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本人学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见附件2),需要A4清晰打印。
    7、2014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由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鉴定颁发的《计算机中文速记》四级或《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四级或《计算机操作员(文字录入)》四级或参加由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的汉字录入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 
  • 二、面试流程

  •     (一)资格审查:考生进入考场后,根据工作人员引导,核对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汉字速录证书等,依照招聘简章具体岗位的要求,确认面试者的应聘资格,审查合格后等候面试; 

  •     (二)面试:由考场工作人员负责带领验证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 

  • 三、注意事项

  •      (一) 面试通知短信将于近期发至考生报名考试时填写的手机号,考生收到短信后,请根据提示内容及时回复确认。考生如在8月5日仍未收到面试通知短信,请及时电话咨询32508036,32511370,咨询时间8月5日-8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      (二) 考生应妥善保存面试通知短信,面试时建议本人牢记自己的注册号(个人面试信息详见附件1); 

  •      (三)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带齐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及证书原件; 

  •      (四) 考生进入面试区域后不得使用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数据传输、无线通信、录音录像功能的设备; 

  •      (五) 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如有不听从指挥、破坏秩序或影响其他考生面试的,均视作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      (六) 未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或在面试当天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本次招聘; 

  •      (七) 面试地点无停车条件。考生自驾或送考、陪考等车辆及陪考人员不能进入考场区域; 

  •      (八) 面试合格考生的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并留意查看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rc.com.cn)和“雇员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和下一阶段的短信通知。 
     

    附件: 

    1、2019年上海市检察院系统辅助文员面试名单

    2、学信网学历验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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