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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海公务员考试体检有关事项通知

未知 | 2020-06-05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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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海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考生提供




考生您好,

根据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经笔试、面试等程序,您已进入体检考察名单。现就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人二寸彩照一张;

2、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3、体检费用:男434元/人;女484 .元/人;

4、可查阅本人“随申码”的手机。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空腹血液检查、B超等项目,受检前禁食8- 12小时;

3、体检勿穿戴金属饰品,女性体检时勿穿连裤袜及连衣裙,勿穿戴有钢圈的内衣;

4、受检者不宜佩戴隐形眼镜,请自带有框眼镜;

5、如有近期身体不适情况,以及怀孕或可能怀孕者,需向体检医师提前说明;体检前需如实填写体检表内既往病史等内容,不得涂改;

6、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7、体检需保持安静,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体检区域。

三、体检复检规定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体检医院要求,有湖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国(境) 外回沪人员需提交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如有表述与事实不符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在网上进行体检确认后,将不再另行通知;

2、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规作弊行为,将立即取消公务员体检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如有其他体检有关问题,请通过《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咨询电话一览表》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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