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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海行政执法招考:《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城管考试网 | 2021-07-05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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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答:《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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