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录用公示

首页 > 社会工作者 > 报考指导 > 录用公示

青浦区区管干部任职前公示

上海人力资源网 | 2021-09-23 09:03

收藏

  青浦区区管干部任职前公示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胡永青,男,汉族,1972年9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青浦区华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拟任区委工作机关正职。

  徐卫华,男,汉族,1971年3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青浦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拟任区参公事业单位(相当正处级)正职。

  上述公示对象中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2021年9月2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青浦区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021-59712380,12380,39710216(传真);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路100号,中共青浦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编201799);网上举报:上海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shanghai12380.gov.cn)。

  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中共青浦区委组织部

  2021年9月22日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