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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教育系统2022年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三批)

静安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 2022-08-11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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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静安区教育系统委托静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2届大学应届毕业生和本市在职教师、社会人员(除上述两类人员以外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与岗位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因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而未持有教师资格证者,可报名应聘,按照“先上岗后考证”政策聘用;其他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人员可凭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但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方可聘用。

  4、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鉴定书。

  5、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者优先。

  6、应聘语文和学前教育、学前保健学科者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中小学、幼儿园单位招聘条件:见相关网站及各学校、幼儿园网站。

  (三)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招聘条件见相关网站及学校网站。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上午9:00----2022年8月16日中午11:00之前(第三批)。

  2、报名方式:

  (1)相关信息发布在“静安门户网站”(https://www.jingan.gov.cn/)上。

  (2)通过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jajyrc.edu.sh.cn/),各学校网站查看招聘岗位、报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3)直接与学校电话联系。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用人单位择优组织应聘教师综合考评后向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上报合格人员个人信息及面试评价表。静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学科组专家对应聘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应聘教师为准。

  五、其他事宜

  拟聘用教师需进行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静安门户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招聘程序

  见附件。

  八、2022年(第三批)招聘岗位

  区教育系统2022年第三批教师招聘涉及77家事业单位,178个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及各学校网站)

  咨询电话:62882426 向老师

  静安区教育局 2022年8月10日

  附件:1、《2022年静安区公开招聘教师条件(第三批)》(见后文)

  2、《静安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流程》(见后文)

  3、《上海行健职业学院2022年教师招聘公告(第三批)》

  4、《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2022年招聘公告(第三批)》

  5、《2022年静安区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第三批)计划》

  附件一:2022年静安区公开招聘教师条件(第三批)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与岗位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因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而未持有教师资格证者,可报名应聘,按照“先上岗后考证”政策聘用;其他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人员可凭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但须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之后方可聘用。

  4、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鉴定书。

  5、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者优先。

  6、应聘语文和学前教育、学前保健学科者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中小学单位具体招聘条件:

  1、2022届大学应届毕业生:

  ①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

  ②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取得学历的海外留学经历者视作为2022届大学应届毕业生。

  2、本市在职教师:

  ①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②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社会人员(除上述两类人员以外的人员):

  ①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②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④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幼儿园单位具体招聘条件:

  1、2022届大学应届毕业生:

  ①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

  ②具有本市户籍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国民教育系列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③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取得学历的海外留学经历者视作为2022届大学应届毕业生。

  本市在职教师:

  ①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②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社会人员:

  ①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②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④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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