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青村镇村级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面向本镇招聘“大学生村官”12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无公安部门处理等不良记录;
2、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善于沟通,能团结合作;
3、出生青村、具有青村户籍或与青村户籍人士有婚姻关系;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大专文化程度;
5、中共党员优先。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8月5日8:30-16:30(双休日除外),在青村镇人民政府3号楼三楼党群办(4)报名。
2、报名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户口薄(与青村户籍有婚姻关系的另需提供结婚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2)其他能够证明工作技能、经历、成果等的相关材料;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报名者需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考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另行通知)。根据报名的实际情况,招聘方可适当调整招聘程序。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人员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政审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疑异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
三、有关待遇
1、聘用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大专学历每月工资2000元,年终奖10000元左右;本科及以上学历每月工资2200元,年终奖12000元左右;统一办理缴纳城镇社会保险;
2、服务期内自动离职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退聘手续;
3、服务期满后,如考核优秀,将根据镇村具体情况再作安排。
四、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青村镇纪委、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报名咨询电话:57567038,57562135 ;监督举报电话:57567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