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上海事业单位资格审查所带材料(仅供参考)
资格审核所需携带的材料
1、考生报名信息表。
2、身份证原件。
3、户口簿原件(非上海户籍的考生带好上海市居住证原件)。
4、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5、工作年限证明。工作年限证明应提供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6、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岗位要求考生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除社保缴纳凭证外,还需提供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原件。
7、其他证件原件(包括报考岗位要求的任职证书、专业技术职务和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外语或计算机培训考试证书),或本人学术、科研成果等有关资料。
8、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9、面试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请携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
10、考生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后果自负。
华图温馨提示:考生已报考区域事业单位发出的资格审查通知为准,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