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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招聘政策待遇介绍(2)_教师招聘网

未知 | 2020-03-11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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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进步,成为教师也就成为了许多人的梦想,为了大家能更好的实现自身梦想,教师招聘网为大家带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政策待遇介绍(2)相关资讯以供大家参考,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6.教师招聘”计划聘用的待遇有哪些?

答:由用人学校与聘用的教师招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含半年试用期),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聘用期间如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在3年服务期内,国家与地方教师招聘不得互调、不得跨市、县(区)调动,不得安排到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教师招聘在聘用的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同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待遇。

7.参加教师招聘”计划可享受哪些就业优惠政策?

答:(1)教师招聘三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

(2)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教师招聘,在三年期间,有一次被评为,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教师招聘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中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三年基层教学实践。

关于市中小学教师招聘政策待遇介绍(2)”已经介绍完毕,希望对各大考生能够有所帮助。更多有关教师招聘报考指南、备考资料、面试技巧、历年真题等资料请及时关注教师招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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