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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市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招18人汇总,6月15日前报名

未知 | 2020-05-26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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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国有资产信息中心、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等3家市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8人,岗位包括应用开发工程师、网站编辑、研究专员等。有意者可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同时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指定地址。即日起至6月15日开放报名。详见↓

  1.市国有资产信息中心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应用开发工程师(专技岗位)2名,数据开发工程师(专技岗位)2名,网站编辑(专技岗位)2名,网络安全工程师(专技岗位)2名。

  二、岗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一)应用开发工程师岗位

  1、岗位说明:

  负责项目开发、建设、数据整合、IT规划,应用软件开发。

  2、任职条件:

  (1)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与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应用技术开发工作经验,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计算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具有计算机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优先;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

  (二)数据开发工程师岗位

  1、岗位说明:

  负责数据治理,提供数据处理的技术支持,大数据项目的开发和管理。

  2、任职条件:

  (1)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与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大数据平台架构设计和数据分析应用工作经验,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计算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具有计算机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优先;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

  (三)网站编辑岗位

  1、职位说明:

  负责宣传、网站内容的收集、编辑、发布和优化。

  2、任职条件:

  (1)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与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媒体运营和文案编辑、新闻编写及活动策划相关工作经验,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计算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能熟练使用文字、图片、视频编辑等软件;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

  (四)网络安全工程师岗位

  1、职位说明:

  负责制定市国资委整体信息安全体系和管理工作,负责网络安全监测和评估、保障,处理突发网络安全事务。

  2、任职条件:

  (1)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与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网络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计算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具有计算机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优先;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加邮寄确认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并将应聘人员报名表(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可跳转下载报名表)、学历学位证明、资格证书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yxin@gzw.sh.gov.cn邮箱;

  同时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黄浦区威海路48号1905室,上海市国有资产信息中心组织人事科收。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止。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国有资产信息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考核。

  3、考核

  由上海市国有资产信息中心根据报名岗位要求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岗位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开展。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实际,也可安排进行必要的专业测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4、体格检查

  根据对参加考核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的情况,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组织考察

  由上海市国有资产信息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录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一新

  邮箱:lyxin@gzw.sh.gov.cn

  联系电话:23116989

  监督电话:23115804

  2.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研究专员(专技岗位)3名,会计(专技岗位)1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研究专员岗位

  1、工作职责

  开展国资改革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国资经济运行分析和国企党建以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专项研究,落实推进市国资委研究课题的立项、组织、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2、任职条件

  (1)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优先;

  (2)熟悉国资管理、产业布局、企业管理等研究领域,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撰写较高水平研究报告的能力,具有经济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优先;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

  (二)会计岗位

  1、工作职责:

  制订并完善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中心年度预决算和资金的调配、核算、审计;做好中心各类项目的预算评估、成本核算和控制等工作。

  2、任职条件

  (1)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具有会计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具有2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加邮寄确认的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并将应聘人员报名表(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可跳转下载报名表)、学历学位证明、资格证书、学术论文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jyi@gzw.sh.gov.cn邮箱。

  同时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黄浦区威海路48号1901室,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人事部。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考核。

  3、考核

  由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报名岗位要求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岗位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开展。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实际,也可安排进行必要的专业测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4、体格检查

  根据对参加考核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的情况,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璇

  邮箱:hjyi@gzw.sh.gov.cn

  联系电话:23117507

  监督电话:32115804

  3.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稽查主管(专技岗位)3名,培训主管(专技岗位)2名,综合业务主管(专技岗位)1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稽查主管岗位

  1、工作职责:

  组织开展市国资委国资监管、国企党建等方面的各类稽查等工作。

  2、任职条件

  (1)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应用经济学等相关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优先。

  (2)熟悉审计、检查等工作,具有2年以上财务、审计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文字表达、分析判断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审计师、会计师、经济师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优先。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

  (二)培训主管岗位

  1、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培训项目,开展培训调研,完成培训项目总结、宣传报道等工作。

  2、任职条件

  (1)汉语言文学、法学、应用经济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

  (2)熟悉教育培训等工作,具有2年以上培训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口头表述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

  (三)综合业务主管岗位

  1、工作职责:

  承担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的履职支撑及年度考核评价等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2、任职条件

  (1)汉语言文学、法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等相关专,大学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

  (2)熟悉公司治理等工作,具有2年以上公司治理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述能力、分析判断及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加邮寄确认的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并将应聘人员报名表(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可跳转下载报名表)、学历学位证明、资格证书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angyan@gzw.sh.gov.cn邮箱;

  同时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黄浦区威海路48号1904室,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人事科。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考核。

  3、考核

  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根据报名岗位要求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岗位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开展。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实际,也可安排进行必要的专业测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4、体格检查

  根据对参加考核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的情况,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燕

  邮箱:wangyan@gzw.sh.gov.cn

  联系电话:23115904

  监督电话:2311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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