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首页 > 上海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 考试公告

事业编!上海政法学院第三批招聘5人公告

未知 | 2020-07-08 16:20

收藏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现已建立起以法学为主干,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成为上海仅有的两所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

  岗位、要求及人数

岗位
专业/方向
招聘人数
其他
辅导员
不限
2
中共正式党员,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有学校相关专业背景、学生工作经验、入伍经历或海外留学工作背景者优先。
管理岗
外事专员
1
教育学、法学、文学、外语类专业,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口笔译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强。本科英文专业、有海外经历或良好的第二外语能力者优先。
管理岗
教学管理
1
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其他专业技术岗
学科馆员
1
图书馆学、情报学等专业,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通过大学英语6级。


  公开招聘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3、 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普通高等教育阶段第一学历原则上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双证)。

  ……

  (二)招聘流程

  1、报名。请登录上海政法学院网上招聘系统(网址:原文查看),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招聘系统报名为投递简历唯一途径)。

  第三批招聘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2日。

  2、资格审查。学院(部门)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4、体检、考察。

  5、学校综合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6、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备案后,办理入职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相关待遇

  拟录用人员入职后,按规定执行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提供教师公寓,并可申请区人才公寓,享受租金补贴。学校提供9条发往各区的通勤班车路线,每天往返9号线、17号线短驳车10余班次。享受免费体检、子女幼托费、疗休养等福利。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