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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简章

未知 | 2020-07-17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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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简章

序号 检察院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职位说明 岗位要求 学历要求 年龄条件 备注
1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
业务
5 承担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相关辅助工作,包括案件受理、审查、宣告等各项准备工作,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工作,案件收转、登记和法律文书的文印、送达工作,以及案件材料的录入、保管、整理和案卷装订、归档等工作。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 1.通过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即达到汉字录入每分钟有效字数50字及以上的标准(详见招聘考试政策问答第四条);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月收入7500元左右,包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和所得税;
3.根据工作需要,崇明区人民检察院部分岗位的工作地点在长兴检察室。
2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3
3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4
4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5
5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6
6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3
7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5
8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1
9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1
10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5
11 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2
12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1
13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8
14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3
15 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1
16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6
17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 3
18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 3
19 崇明区人民检察院 3
20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 1
合计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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