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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静安区公开招聘教师(第三批)条件

未知 | 2020-07-2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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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静安区公开招聘教师(第三批)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与岗位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可放宽一年取得。
4、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鉴定书。
5、应聘高中学段学科教师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者优先。
二、中小学单位具体招聘条件:
应届毕业生:
①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
②外省市户籍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
③体育学科,小学语文学科外省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
④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取得学历的海外留学经历者。
三、幼儿园单位具体招聘条件:
应届毕业生:
①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②外省市户籍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③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取得学历的海外留学经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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