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全军统一的工资制度,包括基本工资、基本津贴、特殊津贴补贴、奖励工资和增资机制5个部分。
①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级别工资组成。岗位工资,主要体现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要求,按照岗位等级分别设置岗位工资标准,最低为580元,最高为3825元。级别工资,主要体现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按照级别分别设置级别工资标准,最低为480元,最高为3310元。
②基本津贴。由工作性津贴和军队服务津贴组成,按照岗位等级分别设置标准。
③特殊津贴补贴。由特殊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特殊人才津贴和特殊任务津贴组成。
④奖励工资。实行经费总量控制、单位自主分配、体现绩效导向的奖励工资制度。每年底,用人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在本单位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奖励工资经费总量内,根据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情况,提出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奖励工资发放方案,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后勤(保障)部门随翌年1月份工资发放。
⑤增资机制。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实行晋升增资、年度增资和定期增资相结合的增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