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报考指南

首页 > 上海公务员考试 > 报考指导 > 报考指南

2021年上海公务员员报名时间_上海公务员网官网

华图教育 | 2020-11-05 15:52

收藏

2021上海省考公务员考试已经开始了!2021上海公务员报名时间已经发布啦,想报考的考生速查公告了解详情!

一、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考试时间安排

公告发布:11月5号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至12日

下载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12日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3日

成绩查询:2021年1月15日

职位报名:2021年2月22至26日

面试时间:2021年3月18至22日

二、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相关推荐

招考公告解读入口 职位表下载入口 市考职位分析入口
报考指导入口 大纲解读入口 报名条件入口
市考报考问题检索 考试时间安排入口 市考冲刺密卷

三、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考试报名的方式是什么?

答: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上海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报名时须牢记注册编号。

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考生,须选择相应的栏目完成报名。只有符合定向招录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在报考定向职位的同时,可以根据各自情况,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A类职位,选报相应的笔试专业科目;其他人员均不可同时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职位。

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的考生,不得同时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职位和上海市2020年度部分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专项招聘考试。

四、上海公务员考试模拟题练习

以下情形,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是:

A. 对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

B.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C.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D. 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工作人员认为不合理,要求撤销的

【答案】D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D 选项法

院不予受理。因此,选择 D 选项。

【拓展】

A 项:《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ABC 三项正确。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