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报考指南

首页 > 上海公务员考试 > 报考指导 > 报考指南

2021年上海公务员报名时间_上海考试网

华图教育 | 2020-11-05 15:53

收藏

终于出了!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啦!2021上海公务员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至12日,上海省考报名将时间、报考条件等详细信息可以查看公告详情,届时小伙伴可以进入报名。

一、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考试时间安排

公告发布:11月5号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至12日

下载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12日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3日

成绩查询:2021年1月15日

职位报名:2021年2月22至26日

面试时间:2021年3月18至22日

二、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相关推荐

招考公告解读入口 职位表下载入口 市考职位分析入口
报考指导入口 大纲解读入口 报名条件入口
市考报考问题检索 考试时间安排入口 市考冲刺密卷

三、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上传的照片有何要求?

答:网上报名必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四、上海公务员考试模拟题练习

租客小赵经房东老张的同意,将自己所租的房子(租金 2000 元/月)其中的一个卧室以800 元/月的价格租给小刘,小刘在租住期间,擅自拆除门窗造成了价值 10000 元的房屋损毁。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小刘应向老张赔偿全部损失,但可向小赵追偿

B. 小赵应向老张赔偿全部损失,但可向小刘追偿

C. 小赵、小刘应分别赔偿老张 6000 元、4000 元

D. 小赵在支付 6000 元赔偿后,可向小刘追偿

【答案】B

【解析】根据题干可知,房东老张与小赵之间形成房屋租赁关系。经老张同意,小赵将房屋转租给小刘。老张是出租人,小赵是承租人,小刘为第三人。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题目中, 小刘在租住期间致使房屋毁损。因此,承租人小赵应当向出租人老张承担赔偿损失。因小刘也负有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并且是小刘的行为导致房屋损毁,故小赵向老张赔偿全部损失后, 可以向小刘追偿。因此,选择 B 选项。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