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位表

首页 > 上海公务员考试 > 招考信息 > 职位表

2021年上海市公务员职位表_上海市公务员网

华图教育 | 2020-11-06 20:23

收藏

2021年上考公告已发布,华图教育为考生准备了2021年上海公务员考试职位表详细信息,赶快点击下方链接进行查看吧!

一、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各地区职位表下载

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各地区职位表下载
按地区划分
静安区 杨浦区 金山区 长宁区
浦东区 黄浦区 松江区 普陀区
徐汇区 宝山区 青浦区 虹口区
嘉定区 闵行区 奉贤区 崇明区
按部门性质
公务员(A类) 参公(B类) 大学生村官 残疾人专项
公务员(B类) 参公(A类) 非通用语 公安系统

二、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相关推荐

2021上海市考抢分协议课程> 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冲刺密卷> 2021上海市考职位检索>

三、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问: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答:在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起算。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起算。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起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并自报到之日起算。

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起算。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算。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起算。

四、上海公务员行测模拟题练习

以下情形,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是:

A. 对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

B.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C.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D. 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工作人员认为不合理,要求撤销的

【答案】D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D 选项法

院不予受理。因此,选择 D 选项。

【拓展】

A 项:《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ABC 三项正确。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