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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市执法类公务员考试大纲_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官网

华图教育 | 2020-11-09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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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官网已发布了上海公务员财务管理大纲,相信考生已迫不及待了,赶快点击查看2021上海市考大纲详情。

一、2021年上海公务员考试大纲汇总

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大纲 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大纲
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农村建设管理科目考试大纲 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城市建设管理科目考试大纲
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信息管理科目考试大纲 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财务管理科目考试大纲
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经济管理科目考试大纲 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政法科目考试大纲

二、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定向报考。

问:报考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如何选择考试科目?报考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能否报考其他B类政法职位?

答:报考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专业考试科目限选B类、政法。

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实行定向报名,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因此,报考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不能报考其他B类政法职位。

三、2021年上海公务员考试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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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海公务员考试模拟试题练习

以下情形,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是:

A. 对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

B.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C.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D. 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工作人员认为不合理,要求撤销的

【答案】D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D 选项法

院不予受理。因此,选择 D 选项。

【拓展】

A 项:《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ABC 三项正确。

五、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相关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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