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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海长宁区新华路街道面向居民区定向招聘属地社区工作者3名

未知 | 2021-01-06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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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上海长宁区新华路街道面向居民区定向招聘属地社区工作者3名公告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5】22号)和《长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构建我区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进一步提高居民区的属地化社工比例,新华路街道现面向部分居民区招聘属地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本次定向招聘报考人员须通过区人社局统一组织的能力素质测评笔试,由居民区所属街镇组织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及其他录用手续。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2.上海户籍的须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居民区内;外省市户籍的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有效期内),并在本居民区合法稳定居住一年以上。

  3.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就业年龄段人员,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就业年龄段人员;

  4.具有大专(高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定向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5日至1月7日。

  2.报考人员须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居民区现场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2021年度长宁区新华路街道面向居民区定向招聘属地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并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位学历证书及属地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由居民区书记初审通过后,报街道复审。凡提供的材料与填写的《报名信息表》不符的,招录单位和区人社局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

  3.具体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2021年度长宁区新华路街道面向居民区定向招聘属地社区工作者岗位简章》。

  四、笔试和面试

  报名成功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笔试,能力素质测评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具体面试要求街道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底顺序确定入围人选并通知考生参加体检。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通过面试和笔试的考生由街道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通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组织考察,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考务电话:62945125

  监督电话:6281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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