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2021年招录人民警察面试通知
考生:
你好!欢迎参加上海公安人民警察招录面试。为了面试安全顺利进行,请务必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并按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准时参加。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具体面试日期和报到时间,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二)地点:上海公安学院(浦东新区崇景路100号正门)。考生自驾或送考、陪考等非考场车辆不能进入考场区域。
二、面试内容
面试包括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三项(3个项目均在半天内完成)。其中,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并不再进行下一项测评。考生因个人因素未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特警职位考生已完成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时只须参加心理测试和结构化面试。
三、携带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上海“随申码”绿码,本人如实填写、确认签字的《上海市2021年度公务员招录面试考生安全面试承诺书》。
(四)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需要)。
四、着装要求
(一)考生须着无明显特征的白色衬衫、深色裤子,不系领带,不佩戴醒目的标识或装饰物。未按要求着装的考生,不予参加面试。
(二)请携带体能测评所需用品(运动服、运动鞋,以及替换衣物、雨具、能量食品等),尽量轻装前往,避免携带拉杆箱等大件行李,切勿携带贵重物品(考点提供物品存放场所,保管责任由考生负责)。
五、疫情防护要求
(一)请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面试当日除核验身份和体能测评环节外,应全程佩带口罩(建议使用医用口罩,用一备一),并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间距。
(二)面试实行分时段报到,请按照通知规定的报到时间抵达现场,无须过早到达。未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或者面试项目未完成中途退出的,视为放弃。
(三)进入面试考区前,将按照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考生身份证、“随申码”以及考生安全面试承诺书等进行查验,并进行现场测温。经防疫检查,符合可以参加面试规定的考生,引导进入面试考区。
(四)考生的“随申码”非绿码,或者面试前14天内和面试当天出现体温≥37.3℃症状,或者面试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外省市疫情高风险区域外的该地级市的其他区域的,须出示考前7天内上海指定医院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阴性报告。
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度上海市公务员招录面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请于3月16日17:00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
(二)考生进入面试考区后,请立即关闭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数据传输、无线通信、录音录像功能的设备。如中途取出使用的,视作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三)考生须符合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凡提供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考生因个人身体原因或其它原因在测评过程中不能坚持下去的,应及时自动放弃,确保安全。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疾病的,以及处在妊娠期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应当根据医嘱,慎重选择。备考阶段,请避免生病或受伤。测试前,应自行做好热身准备。面试人数较多,等候时间可能较长,请在临近中午或者傍晚时适当补充能量食品,切勿空腹参加体能测评。
上海市2021年度公务员招录面试
考生安全面试承诺书
务必携带,填写完整并主动交予工作人员。
本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是参加上海市2021年度公务员招录面试 的考生,我已阅读并充分了解面试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措施,并且在考前14天内按要求监测体温。经本人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体温记录表中所记录的考前14天内的体温数据均属实。
二、本人充分理解并将遵守面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三、本人面试当天将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自觉配合体温测量。
四、本人接受并如实回答以下流行病学调查,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1.考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
○是 ○否
2.考前14天内,若接受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检测结果是否为阳性? ○是 ○否
3.考前14天内,是否到过或途经国内高风险地区? ○是 ○否
4.考前14天内,是否到过或途经本市疫情中风险地区、外省市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外省市疫情高风险区域外的该地级市的其他区域? ○是 ○否
5.考前14天内,是否有以下症状? ○是 ○否。如“是”请在□内划√ 。
症状:□发热 □咳嗽□咽痛 □呼吸困难 □呕吐 □腹泻
6.是否曾被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确诊病例康复者?
○是 ○否
若为“是”,请填写确认为上述状况的日期: 年 月 日
7.考前14天 体温记录表:
日期 | 体温 | 日期 | 体温 | 日期 | 体温 | 日期 | 体温 |
3月7日 | 3月11日 | 3月15日 | 3月19日 | ||||
3月8日 | 3月12日 | 3月16日 | 3月20日 | ||||
3月9日 | 3月13日 | 3月17日 | 3月21日 | ||||
3月10日 | 3月14日 | 3月18日 | 3月22日 |
如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本人愿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
考生签名: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