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为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本市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等行业有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受理咨询,出版物质量和网络出版内容信息的检测鉴定,以及非法音像制品统一销毁等工作。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管理岗位:
受理咨询兼综合管理人员2名、出版物市场监管人员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专业技术岗位:
出版物鉴定人员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招聘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受理咨询兼综合管理人员岗位
1、岗位简介:
(1)负责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等行业有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受理咨询;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招聘对象与报名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积极主动、严谨务实、认真细致、全面周到,恪守组织纪律;
(4)熟悉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等行业相关工作;
(5)具有较强的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6)具有窗口受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岗位
1、岗位简介:
(1)巡察出版物经营场所,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予以整治;
(2)监测互联网出版内容,对违法内容予以取证、固证;
(3)对出版物市场监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招聘对象与报名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出版专业背景;
(4)具有良好的执行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及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工作严谨务实、认真细致,恪守组织纪律;吃苦耐劳,能胜任外勤工作;
(5)应届毕业生优先。
(三)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
1、岗位简介:
(1)负责党务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3)负责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4)协助做好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招聘对象与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5年及以上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工作经验;
(5)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积极主动、严谨务实、认真细致、全面周到,恪守组织纪律;
(6)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办公软件应用能力,熟悉行政工作流程,熟悉事业单位相关法律法规;
(7)具备党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出版物鉴定人员岗位
1、岗位简介:
(1)负责对出版物(含网络出版)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对出版物(含网络出版)中含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载的内容(淫秽色情等)进行认定;
(2)协助起草出版物鉴定书;
(3)对鉴定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招聘对象与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5)具有出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6)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积极主动、严谨务实、认真细致、全面周到,恪守组织纪律;
(7)具有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者优先,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除2021年1月1日后毕业的国内外高等院校学生外),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5日17:00止。
2、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正反面);
(2)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外省市报名人员);
(3)最高学历、学位证明;
(4)社会人员请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版,详见“学信网”),国内院校应届生请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版,详见“学信网”),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请上传至报名表中“电子文件”中“学籍证明”项);
(5)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请上传至报名表中“电子文件”中“其他”项)。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的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下载准考证。
(三)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一般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面试比例为1:2)。面试安排另行通知。面试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面试现场,在面试前进行再次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四)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六)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邮箱:resume@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
联系电话:52309090-126
监督电话:64089633
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
2021年4月28日
原文标题:上海市宣传文化管理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_招聘公告_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