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公务员考试B类职位中,有一类专业类别叫做:政法。
政法分为普通类政法和警察类政法(私下称小政法--非官方称谓)。
小政法的标志在职位表中有“基层人民警察政法类职位”、“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条件”。
小政法其实就是警察岗位,而公安(局)、勤务(下属分局)只是警察岗位中的一种。
普通类政法和警察类政法,两者考试科目一样,但是两者单独划线,职位报名不能跨越。
笔试报名的时候,B类政法的考生,会有是否选择:警察类政法方向的选项,一定要注意。
历年存在考生,想考警察,但没选择警察类政法方向,结果系统默认为普通类政法,考生最后笔试分数达到了警察类政法合格线,但未达到普通政法合格线,导致失去职位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