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一饭店,店名为“客来香”,依法登记。甲全权负责饭店对外事务。顾客丁来店中用餐时,被服务员戊不小心烫伤。丁欲向法院起诉,则()
A.被告应为“客来香”饭店
B.甲、乙、丙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客来香”字号
C.被告应为甲
D.甲和戊为共同被告
2.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A.可以越级晋升职级
B.不得越级晋升职级
C.原则上不可以越级晋升职级,但因工作特殊需要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管理权限批准后,可越级晋升职级
D.经省级以上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越级晋升职级
参考答案解析:
1.B
【解析】关于个人合伙的诉讼主体资格,根据《民诉意见》第40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结合题干,应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客来香”字号,因此B项正确,当选。A、C、D三项均错误。
2.B
【解析】《深圳市行政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管理权限批准后,可以破格晋升。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不得越级晋升职级。因此B项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