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男中音2人,低音提琴副首席1人,双簧管1人,圆号(能胜任第二或第四声部)1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招聘职位说明
1、男中音(2人)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美声相关专业;身心健康;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行为规范,热爱演艺事业,业务能力突出,综合能力全面,具有良好舞台形象;
(4)热爱歌剧合唱表演艺术,具备扎实的音乐基础,熟练掌握美声唱法,特别是歌剧咏叹调、重唱的演唱技巧,并具有良好舞台形象;
(5)具有拼读意大利文、法文、德文等语言的能力;
(6)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国家级重大奖项获得者优先考虑。
2、低音提琴副首席(1人)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西洋乐器相关专业;身心健康;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行为规范,热爱演艺事业,业务能力突出,具备乐队演奏经验,团队合作能力强,综合能力全面,具有良好舞台形象。
3、双簧管(1人)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西洋乐器相关专业;身心健康;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行为规范,热爱演艺事业,业务能力突出,具备乐队演奏经验,团队合作能力强,综合能力全面,具有良好舞台形象。
4、圆号(能胜任第二或第四声部)(1人)
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西洋乐器相关专业;身心健康;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行为规范,热爱演艺事业,业务能力突出,具备乐队演奏经验,团队合作能力强,综合能力全面,具有良好舞台形象。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