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岗位说明
本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主要从事药品现场检查、药品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技术评审和现场核查及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医学、工学、生物学等相关专业。
3.对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审评、核查工作等有一定了解,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工作经历不限。具有药学、国家WHO疫苗NRA评估、药品生产企业厂房设施、设备确认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中共党员、英语听说读写流利者优先。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