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基本规则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3)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4)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5)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其他特殊标记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