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本单位人事联系。
(三)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1年4月17日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在104.1分及以上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的。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