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考试公告

首页 > 上海公务员考试 > 招考信息 > 考试公告

2021国家公务员考核结果和运用

国家公务员局 | 2021-10-08 09:26

收藏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惩、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十九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年给予嘉奖,在本机关范围内通报表扬;晋升上一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

  (二)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晋升职务职级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二十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职级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本考核年度计算为晋升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同时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职级的资格。

  (四)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进行诫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下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五)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予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第二十二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 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二)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三)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连续两年不确定等次的,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

  第二十四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当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教育培训,帮助公务员改进提高。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