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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2021年第二批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的具体对象如何理解?

上海人力资源网 | 2021-10-08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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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长宁区2021年第二批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的具体对象如何理解?

  答:报考人员必须已经参加过由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1年4月17日组织的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全市笔试平均成绩104.1分(部分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岗位除外),且未被全市任一事业单位录用。同时,还要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及招聘简章中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

  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同时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报考条件。

  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例如:本科毕业后就业,后来又考上全日制的研究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具备岗位规定的工作年限,也可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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