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负责日常医疗、医技、护理及相关管理工作。完成本专业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参加值班、会诊、出诊工作,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定期参加门(急)诊工作等相关业务。护理人员根据护理部制定的工作质量标准、工作计划,结合本科情况制订本科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工作人员在院长、科室领导的指导下,根据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完成岗位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2.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1.1医师:临床医师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硕博导优先考虑。
2.1.2医技人员:医疗技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1.3护理人员: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1.4医学科研人员:生命科学或医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有良好的科研基础,熟练掌握相关领域的实验技术,有发表SCI论文或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者优先考虑。
2.2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事业管理或专业技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对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1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