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2021年第二批事业单位体检和考察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1)笔试总成绩、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2)无专业加试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3)有专业加试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阶段总成绩占60%(其中,面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30%)。
2、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因综合成绩并列造成超出1:1比例的情况,则对末位并列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也并列,则招聘单位可组织加试,或在有空缺编制前提下增加招聘人数。
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专业加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
3、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4、考生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