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海事业单位常识:可撤销婚姻_上海事业单位考试网_华图教育
上海华图教育,上海公考 | 2022-03-09 22:38
更多学习资料扫码关注上海华图(
sdhuatu)微信公众号,回复"
备考资料"领取
2022上海事业单位常识:可撤销婚姻
撤销事由 |
撤销权人 |
撤销机构 |
时间 |
因胁迫而结婚 |
受胁迫的一方 |
人民法院 |
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而不如实告知 |
被隐瞒方 |
人民法院 |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