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笔试试题

首页 > 教师资格证考试 > 试题资料 > 笔试试题

22上海教师备考:少年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

上海华图 | 2022-04-24 17:47

收藏

  同步教师招聘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动态信息:少年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更多关于少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教师招聘教育综合知识的信息的内容,请关注上海教师招聘考试网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由( )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A.义务教育学校 B.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当地乡镇(街道)党委 D.当地人民法院

【答案】B。解析:《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