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辅警”,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简称,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作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民警的有关待遇。
辅警按照岗位职责,分为勤务辅警、文职辅警。勤务辅警依法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文职辅警依法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技术支持、行政管理、警务保障等工作。
辅警与相关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作为派遣机构的员工,接受派遣到公安机关辅警岗位工作。派遣机构为辅警提供劳动人事等方面的服务,公安机关负责具体使用。辅警在岗工作期间由公安机关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年度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同意,可以延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