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场镇 2022 年社区防控专岗人员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 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 作要求,根据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 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做好社区防控专岗设置工作的意见》 (民发[2022]64 号)和市民政局《上海市社区防控专岗设置和人员 招聘工作方案》,结合我镇疫情防控常态化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 聘从事社区防控工作的社区防控专岗人员 4 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较强, 具备一定的疫情防控、基层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2、“报考人员身份”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 类(“应届毕业生”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 毕业生)。
3、社区防控专岗人员户籍限本镇。“应届毕业生”年龄上限 30 周岁(1992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 “非应届毕业生”年龄上限 40 周 岁(1982 年 1 月 1 日之后出生)。
4、报考人员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共卫生、医药护理、社 会工作等相关专业毕业者优先。
5、积极投身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优先 录用。
6、其他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16:00 时 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考 生 可 登 陆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公 共 人 力 资 源 招 聘 平 台 ” (https://ggzp.pudong.gov.cn/)进行报名(须先在上海随申办注 册、实名认证并登录,使用随申办 APP 扫码报名)。报名时须上传本 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照片清晰且亮度足够,jpg 格式, 高度 105 至 210 像素内、宽度 75 至 150 像素内,大小 500KB 以下)。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在线确认提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得更改。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发布的公 告和简章中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 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新 场镇社工事务所咨询确认。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报考岗 位资格条件,报考无效。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等的真实 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与事实不符,报考无效。报考人员所留联系 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四、招聘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直接面试。报名截止后,经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 考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参加面试。凡发现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根据面试平均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 人员名单。
3、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4、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其他事宜
1、通过面试后,将安排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 政审、公示环节。
2、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体检标准。
3、面试通过的报考人员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或自愿放 弃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面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替 补。
4、社区防控专岗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需要设置的 阶段性、临时性工作岗位,合同期为 2 年(其中,前 2 个月为试用期)。 5、社区防控专岗人员工作报酬参照新招录社区工作者标准确定。
六、报考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报考条件等问题解答):58178839
2、监督电话:58178059
3、本公告由新场镇社工事务所负责解释。
新场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
2022 年 10 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