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驻区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宝府〔2014〕118号)精神,结合宝山区社区工作需要和区双拥年度工作安排,现面向驻区部队现役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专项招聘社区工作者24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经部队上报、区就业部门审核,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驻区部队现役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学历大专及以上;
5.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宝山区社区工作者(军嫂专项)招聘简章》。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10:00至6月12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www.ecloudexam.com)。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报名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若上传不清晰的照片或使用非本人照片的后果自负)。
3.报考岗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岗位的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设资格审核,考生报考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视为报名有效,且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无效,系统会将考生的报考请求退回,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他岗位报考。
5.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6月28日10:00至2023年7月1日14:0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特别告知: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宝山区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不全,后果自负。
(2)资格审核结果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查询,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
(3)考生应根据报名时间节点要求,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因资格审核不合格,且未能及时另选其他岗位报考而错过报名时间的,视作考生放弃报考。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详见《宝山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个月内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面试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以1:3比例划定名额,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根据面试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凡发现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6.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
五、聘用工作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核、面试问题解答):请与宝山区双拥办直接联系,联系电话:021-56572772;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021-32504293
监督电话:5612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