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文员人事管理办法>(暂行)
的通知》(浦人社〔2022〕42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
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根据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实际用
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员。
一
、单位概况
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承担全区急危重患者的日常医
疗急救、重特大事件紧急救援和大型社会活动应急保障以及
社会公众急救培训等职责。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工作,乐于奉
献;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
能胜任岗位工作,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
精神。
2. 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
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
心2024年第二批文员招聘简章》。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 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6日10:00至11月12日16:00。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为“上海市
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招聘平台” (以下简称公共招聘平台) ,
网址为https://ggzp.pudong.gov.cn。报考人员可注册账号后进
入系统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
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
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
3. 特别告知
报名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
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
诺相关责任。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中的具体岗位
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报考
人员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行咨询确
认。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表》,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同时上传必要
的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报
考人员需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
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
能及时联系到本人。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
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
考资格。
4.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5. 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审查方式,由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
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公共招聘平台查询资
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资格审查结果具体查询时间如下: 2024年11月21日10:00
至11月22日16:00。
四、招聘流程
(一)考试
1.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
分。
2.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1月25日10:00至11月26日
16:00。
3. 笔试将于2024年12月3日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平台信息,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4. 笔试成绩于2024年12月10日10:00起公布,考生自行
登录公共招聘平台查询。
5. 笔试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
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合格人员
不足1:3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6. 面试将于2025年1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
求另行通知。
7.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体检和考察
1. 笔试、 面试均合格的人员,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
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若出现因考试综合成绩并列造成超出1:1比例的情况, 则对末
位并列考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若面试成绩也并列,则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将组织加试。
2. 由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负责考察, 并统一安排体检。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3. 考生自愿放弃或因体检、 考察原因未通过的, 招聘单
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
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
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拟聘用名单公示
通过资格复审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共招聘平台公
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采用劳务派遣形式办
理用工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决
定是否录用。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年限的说明
1.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40周岁”, 这个条件
是指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2. 招聘简章中“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31日。如,最低工作年限要求为一年,报考人员
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
的年限可累计计算;部分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报
考人员必须同时符合。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留学回国人员报考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符合招聘公告和招聘简章中
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外, 还要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由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www.cscse.edu.cn)
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
六、咨询监督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岗位条件、资格审核):50301293
监督电话:60881157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天9:00至16:30。
附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2024年第二批文员
招聘简章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