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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5 年文员公开招聘公告

未知 | 2025-04-02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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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面向社

  会公开招聘 5 名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本人及家庭成员中无违法

  行为记录,本人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本市户籍人员。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能胜任岗位工作,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

  精神。

  5、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能力要求和身体条件,详见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5 年文员公开招聘简章》 (见附件) 。

  二、招聘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 2025 年 4 月 7 日 10:00 至 4

  月 11 日 16:00 登 录“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公 共 人 力 资 源 招 聘 平 台”

  (https://ggzp.pudong.gov.cn/, 以下简称“平台”) 进行报名。 报名须使

  用上海随申办市民云账户密码或扫码登录。 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

  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照片清晰且亮度足够,jpg 格式,高度 105

  至 210 像素内、宽度 75 至 150 像素内,大小 500KB 以下) 。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 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

  慎报名,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自行更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择的, 视作报名

  不成功。

  特别告知: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

  告和简章中的具体要求, 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并对提交信息、 资料等

  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与事实不符,报考无效。 (2)报考人

  员所留联系方式须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3) 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

  审查,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4)如对报

  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

  2、笔试确认时间。请报考人员务必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 10:00

  至 4 月 15 日 16:00 登录报名平台完成笔试确认,完成笔试确认的考

  生方可参加考试。笔试确认时间内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3、笔试。请报考人员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10:00 起登录报名平

  台查询笔试通知。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 。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笔试

  成绩由高到低、 以岗位招聘数和面试人数 1:3 比例进行资格审查。 资

  格审查通过的方可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招聘单位可根据实

  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5、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实施,未进入面试的不再

  通知。面试成绩查询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

  40%、面试成绩 60%计算。

  6、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 1:1 比

  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因综合成绩并列超出 1:1 比例,则对末位并列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 考察人员名单。 若笔

  试成绩也并列, 招聘单位可组织加试, 或在有空缺额度前提下增加招

  聘人数。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报考

  人员未通过体检、 考察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 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7、公示。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

  将在平台公示 5 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8、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委托机构上海新世纪房产

  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三、其他事项

  年龄要求在 35 周岁以下,是指 199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以此类推。

  四、招聘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负责具体解释。 如需咨询岗

  位条件、资格审查、体检等相关内容,请联系招聘单位。

  考务咨询电话:38794518 转 02103,38794518 转 10021;

  监督电话:68542743。

  附件: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5 年文员公开招聘简章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5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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