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上海市长宁区 2025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即将
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范围
参加面试的考生范围为通过长宁区 2025 年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资格审核(线上审核和面试现场复核)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
面试工作将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周三)至 5 月 30 日
(周五)进行,共三天时间。具体报考单位及岗位的面试时
间详见 《长宁区 2025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场安排表》
(附件 1)。
上午面试的考生均需于面试当日上午 7:30 到达考场,
下午面试的考生均需于面试当日下午 12:30 到达考场。迟到
30 分钟以上者,视为放弃面试处理。
考生考场纪律要求详见《长宁区 2025 年事业单位招聘
面试考生须知》(附件 2)。
三、面试地点
长宁区委党校(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888 号)。
考生可事先熟悉路线,根据面试安排准时到达面试考
点, 并至考生候考室按要求候考。 为了不影响考务工作的正
常进行, 请各位考生不要过早到达考点或迟到。 面试地点不
提供停车位,请考生绿色出行。
四、考生面试须提供材料
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 面试当天带好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核 (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每页需
本人签名,复核后需收取复印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需本人签名,至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需提供本人填写并签名
确认的《应届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 3)。以非应届毕业
生身份报考的, 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
的户籍证明;外省市户籍人员需提供《上海市居住证》 (在
有效期内),居住证要求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不要求学位的可不
提供)。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将于 2025 年毕业于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需提供学生证, 以及学校盖章的
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学籍证明)。
5、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需提交社保缴费记录(报考岗
位不要求工作年限的可不提供)。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如会计初级职称证书、
政治面貌证明等;
7、参加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等项目的人员,须
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
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凡涉及证件
不齐、与岗位要求不符,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
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面试现场不提供复印, 考生请提前准备好须提供
材料的复印件。
五、考生面试确认须知
为确保本次面试工作顺利进行, 请考生在 “长宁区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系统-面试通知查询模块”中确认是
否参加面试(网址:http://www.ecloudexam.com),
一经确认
无法修改, 确认放弃面试的考生将不再安排面试, 请谨慎考
虑并作出决定。
六、其他事宜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公布, 考生可通过
“长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查询。
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 体检
和考察后,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分批在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门户网站(www.shcn.gov.cn/rsj)公示。
咨询电话:22050755。
【面试重要提醒】
事业单位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提醒考生谨防不法分子
以任何名义收取考试费用的电话诈骗等。
附件:
1.长宁区 2025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场安排表
2.长宁区 2025 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考生须知
3.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 5 月 22 日面试
考场 第一
考场
第二
考场
第三
考场
附件 1
长宁区 2025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场安排表
5 月 28 日
日期 主管单位 用人单位 岗位名称 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
文物管理事务中心)
拓展专员(信息化建
设) 上午
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长宁区图书馆 助理馆员(读者服务) 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
上海市长宁区就业促进中心(上海市长宁区外地劳动力
管理所) 综合管理 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长宁区建筑业管理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监督站、 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
公室)
工程监督管理助理工
程师 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下午
助理工程师(设施管
理) 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科员 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长宁区交通管理中心 助理工程师 (城市运维
监管) 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上海市长宁
区土地管理所、上海市长宁区建设用地事务所)
不动产登记窗口接待 1 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长宁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上海市长宁
区土地管理所、上海市长宁区建设用地事务所)
不动产登记窗口接待 2 上午
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长
宁区土地资源储备中心) 自然资源利用岗位 1 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长
宁区土地资源储备中心) 自然资源利用岗位 2 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长宁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 规划设计(助理工程
师) 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长宁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 项目监管(助理工程
师) 下午
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长宁区废弃物管理所 (上海市长宁区田度废弃物
综合处置中心)
田度废弃物物流运维
(助理工程师) 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长宁区废弃物管理所 (上海市长宁区田度废弃物
综合处置中心)
田度设施综合 (助理工
程师) 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长宁区市容景观灯光管理所 电气工程(助理工程
师)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上海市长宁区养老服务发展中心 福利项目管理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上海市长宁区养老服务发展中心 老年信息监测 上午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会计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上海市长宁区社会福利院 医师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上海市长宁区救助管理站 业务管理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江苏路街
道办事处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专职党群工作者 1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江苏路街
道办事处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专职党群工作者 2 下午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江苏路街
道办事处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上海
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中心工作人员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江苏路街
道办事处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中心工作人员 岗位编号
250300815
250300816
250300774
250300781
250300782
250300783
250300784
250300770
250300771
250300772
250300773
250300810
250300811
250300812
250300813
250300814
250300802
250300803
250300804
250300805
250300806
250300822
250300823
250300824
250300825面试
考场 第一
考场
第二
考场
第三
考场
日期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主管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长宁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局 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局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虹桥街道
办事处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虹桥街道
办事处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虹桥街道
办事处 上海市长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
理局
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
理局 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
理局 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天山路街
道办事处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天山路街
道办事处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天山路街
道办事处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周家桥街
道办事处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周家桥街
道办事处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周家桥街
道办事处 5 月 29 日
用人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城市网
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上海市长宁区政务服务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城市网
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上海市长宁区政务服务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城市网
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上海市长宁区政务服务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城市网
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上海市长宁区政务服务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民防工程管理所 上海市长宁区体育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上海市
长宁区虹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房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长宁区住
房租赁服务中心、上海市长宁区物业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房屋土地测绘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房屋土地测绘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环境监测站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
市长宁区天山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
市长宁区天山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国资国企发展服务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周家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
市长宁区周家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上海市长宁区周家桥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周家桥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岗位名称 岗位编号
物业管理 250300775
城运值守科职员 1 250300766
城运值守科职员 2 250300767
热线管理科职员 250300768
网格管理科职员 250300769
工程监督管理员 250300801
社会体育管理 250300776
固定资产管理员 250300778
工作人员 250300832
工作人员 1 250300833
工作人员 2 250300834
服务接待员 250300785
房屋交易和租赁管理
职员 250300807
房屋土地权属调查助
理工程师 250300808
房屋土地权属调查职
员 250300809
助理工程师(环境监
测)1
250300799
综合管理工作人员 1 250300829
综合管理工作人员 2 250300830
综合管理工作人员 250300831
助理会计师 250300818
综合管理工作人员 250300826
综合管理工作人员 250300827
综合管理工作人员 250300828面试
考场 第一
考场
第二
考场
第三
考场
日期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主管单位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宣传部 上海市长宁区数据局 上海市长宁区数据局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仙霞新村
街道办事处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程家桥街
道办事处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北新泾街
道办事处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新华路街
道办事处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5 月 30 日
用人单位 上海市长宁区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交流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交流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数据发展中心(上海数字长宁体验馆) 上海市长宁区数据发展中心(上海数字长宁体验馆)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爱
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会计结算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第五小学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新村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程家桥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北新泾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终身教育指导服务中心 (上海市长宁区校
外培训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延安中学 上海市第三女子中学 上海市复旦中学 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 上海市建青实验学校 上海市延安初级中学 上海市第三女子初级中学 岗位名称 助理馆员 科员 场馆运营管理助理工
程师 数据运营管理助理工
程师 综合办公室科员 会计人员 审计员 会计 教务管理员 城市综合管理员 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校外培训管理员 资产管理员 化学实验员 图书管理员 信息管理员 总务管理员 化学实验员 图书管理员 岗位编号
250300764
250300765
250300819
250300820
250300786
250300787
250300788
250300796
250300798
250300835
250300836
250300837
250300821
250300797
250300789
250300790
250300791
250300792
250300793
250300794
250300795附件 2
长宁区 2025 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考生须知
一
、面试考生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凭证入场。考生
未携带规定证件的,招考机关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
二、 面试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报到时间进入候考室。 必须
将手机等通信工具交招录机关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进入候考
室后, 请保持安静, 不得大声喧哗及交头接耳。 无特殊情况,
不得离开候考区, 确有事必须短暂离开的或有事情急需联系
回复的,经请示批准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处理。
三、 同一岗位的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 按照面试顺序依
次候考。在引导员带领下,进入指定面试室进行面试。
四、面试共有 3 道题目,考官不再宣读题目。考生可在
认真阅读题目的基础上, 按顺序进行答题。 面试时间不得超
过 15 分钟,超过 15 分钟,即停止答题。请考生注意掌握时
间,答题简明扼要。
五、面试结束后,面试考生按规定路线离开考场,不得
在考区逗留,不得在考场附近谈论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六、 考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低
于 60 分不予录取。按照笔试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 60%
确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附件 3
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参加上海市 2025
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报考单位为 , 报考岗
位为 。
本人现郑重承诺: 本人符合 《上海市 2025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
《上海市 2025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问答》所规定的应届毕业生身份
条件,及《上海市 2025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学
历、 学位、 专业等资格条件。 本人属于以下情况 (请在相应的方框内打 “√”
并填写):
□本人为 2024 年、 2025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毕业时间: 年
月),本人承诺:毕业证书落款年度 2 年内(含毕业当年度)即 2024
年、2025 年普通高校毕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
□本人为参加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 等项目且以应届毕业生的身
份进行报考的人员,本人承诺:已于 2024 年度计划期满且考核合格,或
将于 2025 年当年度计划期满且考核合格,并将于录用前提供服务期满且
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上述情况如有隐瞒和不实, 本人承诺愿意承担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后果
和责任。 在正式录用前未能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材料 (如: 岗位要求
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或查实存在虚假或不实,本人承诺愿意承担被取
消聘用的后果和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请打印在一页上,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