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上海市中医文献馆为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中医药文献研究、行业人才培育、中医药学术交流与专家联络等职能。为健全本市中医药学术传承体系,系统挖掘、整理、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与临床经验,培育青年中医药骨干人才,夯实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梯队,根 据《上海市中医文献馆馆员助理选聘办法》,我馆现启动2026年度馆员助理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条件及程序
(一)选聘对象
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科研院所从事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临床、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每位馆员原则上可选聘1-2 名助理,文献馆在编职工申报不受名额限制。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中医药事业,恪守医德医风,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业务方向与对应馆员研究领域基本匹配。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有志于长期从事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整理与传承工作,自愿申报并取得对应馆员书面同意。
4.在医疗机构、科研院所从事中医药相关工作满5年,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满2年(以上年龄、工作年限及职称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文献馆在编在岗职工,相关条件可酌情放宽。
5.身体健康,能够保质完成跟师学习、学术整理、文稿撰写、科研总结等各项传承任务。
(三)岗位职责与培养要求
1.协助馆员开展日常学术梳理、临床经验总结、科研资料归集、成果整理等传承工作。
2.按照文献馆及馆员工作安排,开展专项传承研究,完成馆员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医案医话、成长传记等文稿撰写及资料汇编工作。
3.培养周期为3年,培养期内每周跟师学习不少于半天,全程参与馆员学术传承及相关学术活动。
4.培养期内围绕馆员学术传承主题,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四)选聘程序
1.自愿申报与馆员推荐。符合条件人员自愿申报,规范填写《上海市中医文献馆馆员助理申请表》,须经馆员书面同意并签字;经所在科室、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按要求提交全套申报材料。
2.文献馆资格复审。选聘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开展资格复审,核验申报条件与馆员推荐意见,不再组织专家评审,以馆员书面同意为准,形成审核意见报馆领导班子审批。
3.集体审定与公示。选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拟定拟聘馆员助理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
4.正式聘任。公示无异议后,由上海市中医文献馆正式发文公布选聘结果,颁发聘书。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
申报者需在上海市中医文献馆官网
(https://www.zywxg.com/) 下载《上海市中医文献馆馆员助理申请表》,并按填表说明填写。
《上海市中医文献馆馆员助理申请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聘书、从事中医药工作年限证明等
佐证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 年 10 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提交及联系方式
选聘工作办公室设于上海市中医文献馆中医药传承研
究室。
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cj@zywxg.com
电子版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馆员助理申报-姓名-所在
单位”。
纸质版申报材料请通过顺丰快递寄送至以下地址,并 请在快递订单中注明“馆员助理选聘申报材料”。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64371481*8009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56号1号楼204室
邮政编码:200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