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报考指导

首页 > 选调生考试 > 报考指导

2021上海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专项选调条件

未知 | 2020-10-14 16:55

收藏

  2021上海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专项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四)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五)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六)具备下述四项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其中,华东政法大学等30所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双一流”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除外)需同时具备下述两项条件:

  1、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

  2、在校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七)报考政法类、财经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卫生健康管理类方向需具备相应类别专业要求,报考综合管理类方向不限专业;

  (八)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推荐阅读:

上海市2021年度专项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2021上海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专项选调对象及数量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