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岗位大多为专业化程度很高的技术工作和部分管理工作,这一点从招录考试中的专业要求和面试特点就可见一斑,用人单位对考生的本科及研究生所学专业都有严格要求,面试更是紧贴岗位任职能力,招录时“宁缺毋滥”,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坚决不要。因此文职岗位并非不重要,而是“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岗位,有些岗位甚至是本单位的核心技术岗位或领导岗位。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根据军队特殊要求和文职人员身份特点,对涉及文职人员切身利益的具体事项进行了科学合理、更为人性化的规范。
在工作制度方面,《规定》明确文职人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作息制度,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有关规定执行,对休息日和节假日执勤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文职人员,在任务结束后,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休。
订
立聘用合同具体要求
一、自军队批准招录聘用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与其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聘用合同。
二、聘用合同文本一式3份,分别由用人单位和文职人员各执1份,有任免权限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存档1份。
三、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订立聘用合同前,应当在遵守军队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告知文职人员岗位职责、纪律要求、工作条件、待遇保障,以及文职人员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四、用人单位有权了解文职人员与订立聘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文职人员应当如实说明。
五、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期满,符合条件的可以续订聘用合同。文职人员跨用人单位交流使用的,应当重新订立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期限怎么明确
一、文职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至5年流动性强、专业技术和技能水平要求不高的岗位;合同期限为1年至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首次订立合同的期限为5年。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可以根据任务需要确定合同期限。
三、参照国家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结合军队文职人员职业特点,明确文职人员在军队工作满25年,或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可以订立聘用至退休的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用人单位变更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或者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出现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形的,聘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二、出现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被修订或者废止,或者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聘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文职人员岗位专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及其职责要求等发生变动等情形的,应当变更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的终止
终止合同的六种情形:
聘用合同期满且未续订的,依法服现役的,任命到委任制岗位工作的,办理退休手续的,被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