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和聘用
1、初审。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应聘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
2、复审。由区卫健委、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应聘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正式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应聘人员须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以备复审。若应聘者不能提供相应证件,或发现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不符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4、体检。面试合格者按招聘职位数1:1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任职资格等进行考察。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将在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录用。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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