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何做好自我防护?
1.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上海市2021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笔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2.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3.考生在考试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及考试过程中均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5.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