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居务公开”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1)本季度居委会的工作情况。
(2)居委会财务收支的底数以及本季度居委会财务收支的具体情况。
(3)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4)城市最低生活工作张榜公布的内容。
(5)救灾、救济群众筹款筹物及发放情况。
(6)定期救济享受人员详细情况。
(7)居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
(8)其他居民群众利益有关的事项。
13、现行市、区政府对社区“两委会”成员补贴标准、工作经费标准如何规定?
2010年市、区党委、政府再次提高了社区“两委会”成员的生活补贴标准,我区执行的标准为:书记、主任“一肩挑”的1500元/月;书记、主任分设的1300元/月;副书记、副主任1200元/月;委员1100元/月。同时,将社区办公经费提高至2万元/年,经过社区工作服务站改革,区级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费随事转”,再向社区拨付部分办公经费。
14、当前,市、区党委、政府对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的规定有哪些?
每个社区的办公和活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不低于1000平方米。各社区的内部基本设置应当包括“四室三站一场”,即:“四室”社区党支部办公室、社区居委会办公室、社区警务室、社区图书室;“三站”社区低保和劳动工作站、社区计生和卫生服务站、社区文化体育辅导站;“一场”室外健身活动场所。
2009年10月,我区全面推行“社区工作服务站”体制改革,完成了人员和资源整合,将政府公共服务的10大项工作统一纳入社区工作服务站,大力推行“一厅式办公”、“服务”,社区工作服务站原则上应不少于5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