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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指导中心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未知 | 2025-06-27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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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

  规〔2019〕15号)、《浦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

  施细则》(浦人社规〔2021〕13号)精神,按照公开、平

  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浦东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和

  健康促进指导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口和家庭发展指导

  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公卫医师

  招聘人数:3人

  岗位职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爱国卫生与病媒生

  物防制、监测和统计等。

  岗位等级:专技岗位初级

  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

  最低工作年限:不限

  年龄:不超过35岁

  学历:研究生

  学位:硕士及以上

  专业要求: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

  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

  能力和身体条件。

  3.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即2024年、

  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可以应届毕

  业生身份报考。留学回国人员参照以上说明执行。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10:00至7月7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

  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招聘平台”(以下简称

  公共招聘平台),网址为https://ggzp.pudong.gov.cn。报考人

  员可使用随申办APP扫码登录或注册账号后进入系统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

  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

  3.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

  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情况,

  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一

  旦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

  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进一

  步确认。

  4.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其中学习经历

  2和工作经历需要如实完整填写。同时,上传必要的证书扫

  描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

  证书等。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

  到本人。

  报考人员需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

  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5.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

  将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获取应聘资格

  的;

  (2)提供不实的申请材料或者报名信息,且影响报名

  审核结果的;

  (3)未提供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获取应聘资格

  的;

  (4)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其他应当

  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6.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四、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审核方式,由主管部门对网上报考

  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公共

  招聘平台查询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招

  聘考试。资格审核结果查询时间:7月14日10:00至7月15日

  316:00。

  (二)考试

  1.考试方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

  的相关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和综合素质,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合格分数为60分。

  2.笔试时间:2025年7月23日下午

  笔试科目:公共卫生综合

  3.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7月18日10:00至7月22

  日16:00。

  具体考试地点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请考生根据

  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提前规划赴考时间及路线,保持通讯

  设备畅通。

  4.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25年7月29日10:00起公布,

  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笔试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根据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

  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

  员不足1:2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6.面试时间:2025年8月6日,具体地点和要求于2025年

  7月29日10: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7.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和考察

  1.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

  4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若考试综合成绩并列,则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若面试成绩也并列,则招聘单位将组织加试。

  2.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区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体检。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3.考生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招聘单

  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

  依次递补。

  (四)拟聘用名单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

  单将分批在公共招聘平台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

  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时办

  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

  的,根据查实结果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年龄的说明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35周岁”,这个条件是

  指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留学回国人员报考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符合招聘公告和招聘简章

  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外,还要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

  5(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

  作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认证

  的有关要求(https:// www.cscse.edu.cn)。

  六、咨询监督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60881157、60881183

  监督电话:38583196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9:00至17:00(双休日除外)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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