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
规〔2019〕15号)、《浦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
施细则》(浦人社规〔2021〕13号)精神,按照公开、平
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浦东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和
健康促进指导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口和家庭发展指导
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公卫医师
招聘人数:3人
岗位职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爱国卫生与病媒生
物防制、监测和统计等。
岗位等级:专技岗位初级
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
最低工作年限:不限
年龄:不超过35岁
学历:研究生
学位:硕士及以上
专业要求: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
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
能力和身体条件。
3.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即2024年、
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可以应届毕
业生身份报考。留学回国人员参照以上说明执行。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10:00至7月7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
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招聘平台”(以下简称
公共招聘平台),网址为https://ggzp.pudong.gov.cn。报考人
员可使用随申办APP扫码登录或注册账号后进入系统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
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
3.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
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情况,
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一
旦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
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进一
步确认。
4.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其中学习经历
2和工作经历需要如实完整填写。同时,上传必要的证书扫
描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
证书等。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
到本人。
报考人员需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
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5.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
将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获取应聘资格
的;
(2)提供不实的申请材料或者报名信息,且影响报名
审核结果的;
(3)未提供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获取应聘资格
的;
(4)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其他应当
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6.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四、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审核方式,由主管部门对网上报考
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公共
招聘平台查询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招
聘考试。资格审核结果查询时间:7月14日10:00至7月15日
316:00。
(二)考试
1.考试方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
的相关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和综合素质,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合格分数为60分。
2.笔试时间:2025年7月23日下午
笔试科目:公共卫生综合
3.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7月18日10:00至7月22
日16:00。
具体考试地点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请考生根据
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提前规划赴考时间及路线,保持通讯
设备畅通。
4.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25年7月29日10:00起公布,
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笔试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根据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
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
员不足1:2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6.面试时间:2025年8月6日,具体地点和要求于2025年
7月29日10: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7.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和考察
1.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
4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若考试综合成绩并列,则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若面试成绩也并列,则招聘单位将组织加试。
2.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区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体检。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3.考生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招聘单
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
依次递补。
(四)拟聘用名单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
单将分批在公共招聘平台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
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时办
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
的,根据查实结果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年龄的说明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35周岁”,这个条件是
指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留学回国人员报考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符合招聘公告和招聘简章
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外,还要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
5(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
作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认证
的有关要求(https:// www.cscse.edu.cn)。
六、咨询监督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60881157、60881183
监督电话:38583196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9:00至17:00(双休日除外)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