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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浦东新区卫生健康系统第一批住院医师公开招聘公告

未知 | 2025-06-27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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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

  规〔2019〕1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

  优的原则,浦东新区部分区属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一批住院医师。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

  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

  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2025年浦东新区卫生健康

  系统第一批住院医师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

  章》)。

  3.报考人员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以下简称《住培合格证书》),《住培合格证书》中的

  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简章》中的要求相一致。同时,要

  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4年、2025年取得《住培合格证书》的住院医

  师。其中,2025年规培出站的住院医师报名时需提供《规

  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2)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编制内工作,且已经取得《住培合格证书》的住院医师。

  4.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即2024

  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可以应

  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具备岗位规定的工作年限,也可

  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只能

  选其一。留学回国人员参照以上说明执行。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10:00至7月7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

  站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招聘平台”(以下简

  称公共招聘平台),网址为https://ggzp.pudong.gov.cn。报考

  人员可使用随申办APP扫码登录或注册账号后进入系统报

  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

  片(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

  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

  3.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

  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情

  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每人限报考一个岗

  位,一旦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报

  考人员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可拨打咨询电

  话进一步确认。

  4.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其中学习经

  历和工作经历需要如实完整填写。同时,上传必要的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

  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住培合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

  其他证书等。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

  联系到本人。

  报考人员需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

  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5.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

  将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获取应聘资格

  的;

  (2)提供不实的申请材料或者报名信息,且影响报名

  审核结果的;

  (3)未提供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获取应聘资格

  的;

  (4)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其他应当

  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6.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三、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审核方式,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

  对网上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

  内登录公共招聘平台查询审核结果,资格审核结果查询时

  间:7月14日10:00至7月15日16:00。(二)考核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分为专家面

  试评议和临床技能考核。

  2.资格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在8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安排。

  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设备通畅。

  3.专家面试评议和临床技能考核满分均为100分,合格

  分数为60分。

  考核综合成绩=面试分数×50%+临床技能考核分×50%。

  (三)体检和考察

  1.专家面试评议、临床技能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按照

  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进

  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考核综合成绩并列,则专家面

  试评议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专家面试评议成绩也并

  列,将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2.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区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体

  检。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3.考生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招聘

  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

  生依次递补。

  (四)拟录用名单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

  单将分批在公共招聘平台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签订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办理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根据查实结果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

  1.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35周岁”,这个条件

  是指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2.招聘简章中“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31日。如,最低工作年限要求为一年,报考人

  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

  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部分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的,报考人员必须同时符合。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

  备。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

  经历。

  (二)留学回国人员报考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符合招聘公告和招聘简章

  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外,还要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

  作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认证

  的有关要求(https:// www.cscse.edu.cn)。五、咨询监督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60881183、60881157

  监督电话:38583196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9:00至17:00(双休日除外)

  附件:2025年浦东新区卫生健康系统第一批住院医师

  公开招聘简章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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