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人事管理岗位:1人;
2、自然灾害防治岗位:1人;
3、窗口综合受理岗位: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已参加2021年4月17日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合格分数线(104.1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已进入体检等拟录用环节的人员请勿再次报名);
6.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
各岗位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上海市应急管理事务和化学品登记中心2021年第二轮公开招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