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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5月1日起全面禁食野生动物

[db:来源] | 2020-09-16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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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

对于违法食用行为,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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