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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高频考点五:监护

上海华图 | 2021-10-16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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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五:监护

  1.监护就是指民法上所规定的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 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一项制度。

  2.法定监护。

  《民法典》第27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 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 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2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 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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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常识判断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委托监护责任。

  《民法典》第1189条【委托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 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真题重现】根据民法典,当未成年的父母没有监护能力时,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 中,应优先担任监护人的是:

  A.兄、姐

  B.其他近亲属

  C.祖父母、外祖父母

  D.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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